大爷大妈,我想打篮球!
澎湃新闻记者 蒋逸轩 综合报道
对于一个爱好篮球的人来说,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难免会碰到以下场景↓
当你想和大爷大妈说:这里是篮球场!
对方回应:“苍茫的天涯是我滴爱”
就在网友和段子手们各种调侃的同时,矛盾真的爆发了。
6月1日上午,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: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,打篮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为场地问题产生矛盾,甚至出现了肢体冲突。
目前,当地警方已经介入此事,该篮球场已被封闭。
随后,@平安洛阳-金谷派出所已做出情况通报:民警在调查结束后对案件依法进行调解,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。
现场视频戳这里↓
广场舞大爷大妈和小伙发生肢体冲突。来源:新浪体育(01:02)
“我们输了,正义站在老年人一方”
从洛阳当地媒体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,在一片室外篮球场,一群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,将一名赤膊上身的年轻人围住。
随着双方情绪越来越激动,这场冲突也从一开始的言语相向演化为大打出手。
这场肢体冲突中,至少有5名以上的大爷大妈选择出手,并将一名赤膊的年轻人推到墙角挥拳相向。
其中一名红衣老大爷更是向年轻人数次挥拳,年轻人随后也试图反击。
一名经常在此打球的网友也解释了冲突的起因:“王城公园篮球场,也是洛阳市区为数不多的球场之一。每到下午19点钟我想打篮球,也是上班族刚下班,正是打球时间,可跳广场舞的大妈们每天按时按点都来球场占场。”
而大河报洛阳新闻的微博还公布了一条事发之前的视频,双方对球场使用的问题,也有过一次协商。几位年轻人试图通过沟通,跟大爷大妈们商量共用这块场地。
“要不我们一边一半。”有年轻人提出了这样的请求,可规模过百的广场舞团队并没有同意,最后这次沟通不了了之。
据悉,事件曝出后,很多洛阳的篮球爱好者自发性的到事发的王城公园篮球场,可是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也更多了。
网友@兄弟篮球008写道:“好吧,我们输了,正义站在老年人的一方。”
那么到底是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们倚老卖老,还是打篮球的年轻人太过于较真?
观点一
有观点认为,该支持老人。@大嘴韩乔生发微博称,公共场地任何人都能使用,而且中华民族有尊老爱幼的美德。
观点二
但是更多的网友并不买账。
“在篮球场上跳广场舞还有理了?”“老人锻炼无可厚非,但是也不能以老卖老,跳广场舞去广场,在篮球场跳不合适,年轻人也要锻炼”;“想起阿米尔·汗在节目里说的,尊重老年人应该尊重他的行为,而不是他的年龄。”
此外,还有网友指出,根据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》,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,而广场舞并非国家体委认可的体育项目。
广场舞场地缺失问题再次凸显
从这起冲突中,之前多次被媒体提及的“广场舞空间”问题,再一次被凸显。
随着中国老龄化不断加速,广场舞也渐渐上升为国家相关部委的议题——2015年9月,体育总局联合文化部等多个部委联合印发通知,表示要合力引导广场舞发展。
而早在当年3月,体育总局在2015年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活动发布会上,就表示会在全国推出12套广场健身操舞优秀作品,进行推广和培训。
可随着广场舞的不断发展,广场舞所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。导致这些问题的核心,最重要的当数广场舞场地的缺失。
老年人群需要有社会公共空间去寻找自己的休闲方式,而现阶段公共资源投放不均却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。
由于“被妖魔化”的广场舞存在扰民的倾向,多次遭到举报,而各地也为广场舞立下了准则,包括限时和地方等。
2015年2月我想打篮球,陕西西安实施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,把广场舞扰民时间定义为晚9时至次日早7时;四川南充的《城市园林绿化条例》则明确禁止在城市绿地中跳广场舞。
不过,《人民日报》就曾在今年3月刊文表示,广场舞不应该被“污名化”,立规矩的同时也需要给予空间。
而《光明日报》更是直言,广场舞的冲突其实是公共资源投放不均所导致,凸显了现阶段全民健身存在的短板。
“我们也是没办法,谁不想去公园跳?公园的环境、空气都比这里强多了。可有多少个公园呢?我们都是七八十岁的人了,不可能每天跑那么远去找公园啊。”
从一位经常跳广场舞的老年人话中,我们能读出无奈。
但就此事而言,无奈并不是无理占用篮球场的理由,也不是动手打人的理由。
本期编辑 郦晓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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